第(1/3)页 一场训练下来,累到腿都不是自己的大有人在,尤其是那些晚上要加训的,那是怨声载道。 沧南自然不再行列中,她甚至嫌弃集训的饭菜太难吃,找脸抽抽手也抽抽想打人的负责人要了基础调料,带着顾修在后山抓鸡逮兔开小灶。 沧南既然会做甜食,那不放糖的,她自然也会,只是味道把控没有那么好而已。 “可惜你不是清醒状态,不然今天的晚饭我可有口福了。”沧南将半只兔子和半只鸡用油纸包起来给红衣男人送去。 红衣男人今天给她送了好几次水,又给她打了那么久的伞,她自然也要投桃报李。 沧南一贯是没有仪态这种东西的,所以是啃着一个鸡腿带着顾修往红衣男人房间方向走。 顾修手上拿的是沧南像串糖葫芦一样串起来的糖醋兔肉串,那是一路飘香。 两人路过集训地点时,那些还在训练的人都听到了她们自己和以及同伴的肚子咕噜身。她们简直怀疑沧南是故意来馋她们的。 沧南倒真不是,谁叫红衣男人房间就在这个方向了。 结果沧南来了红衣男人房间,却没有看到红衣男人,反而看到了粉衣男人。 粉衣男人摇着折扇,笑得比扇子上面的桃花更加好看:“妻主这是来给文睢送吃的吗?文睢比较喜欢素食了。不过居然是妻主送的,文睢还是会好好享用的。” 沧南看着粉衣男人翰文睢就是干净利落的一句话:“不是。”成功让翰文睢的笑容愣住了。 换成一般人可能还会不好意思,怕得罪人,所以哪怕不是给他的,也会递过去半只鸡。 但是沧南是谁,她会不好意思? 能让她不好意思的只有顾修。 翰文睢明显还是有点不可置信,下意识问道:“让妻主是来……” 沧南回答:“我来找沈知瑾。” 沈知瑾就是红衣男人的名字,一个成熟高大型男,性格一点不沉稳,还有一个相当文艺风的名字“沈知瑾”——简直就是奇怪的组合物。 第(1/3)页